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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离婚”的善意应被理解
发布时间:2016-02-22 点击率: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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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苑广阔

     离婚预约登记制度,既是对婚姻关系的一种保护,可以避免因为离婚导致的各种家庭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同时又节约了公共资源。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在2015年全面推行离婚预约登记制度,近一年时间内帮4500多对夫妻打消了离婚念头。据介绍,离婚预约登记是指要离婚的夫妻,可选择先填写《离婚登记预约表》,预约时间为一周,满了7天的缓冲期后才能办理正式离婚手续。(2月20日《现代金报》)  

以前媒体也报道过国内一些地方为离婚的夫妻设立了一个“缓冲期”,给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还有些地方设立了“婚姻调解室”,根本目的就是“劝和不劝离”。但是这些举措,在得到肯定的同时也招致了质疑,因为很多人觉得离婚和结婚一样,都是公民的自由与权利,既然人家是来离婚的,你却以“婚姻缓冲期”来故意拖延,这是对公民合法权利的一种干涉、一种剥夺。  

这种观点看上去好像义正词严、无懈可击,但是如果有人是在冲动、盲目、非理性的状态下行使自己的权利,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也是当事人自己所不愿意看到的,那么我们是否应该帮助他们在恢复冷静和理性之后再考虑权利与自由的问题呢?未尝不可!  

中国向来就有“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的说法,其背后既体现了对爱情婚姻美满的珍惜,也透露了为人处世的智慧,虽说现在结婚离婚自由,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但草率离婚所带来的各种负面后果,还是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  

尤其是那种因为一时冲动导致的离婚,一方面会成为各种家庭闹剧、悲剧的导火索,比如财产分割中产生的矛盾与纠纷;比如子女抚养问题上导致的对立与罅隙等等。另一方面,即便事后双方因为后悔一时冲动而离婚,最终又走向了复婚,也因为离婚又复婚而浪费了社会资源。从这个角度来说,离婚预约登记制度,既是对婚姻关系的一种保护,可以避免因为离婚导致的各种家庭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同时又节约了公共资源。